終於告別今個大學學期,又係時候可以安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有本地同學仔一完Sem便興起問大家有沒有興趣一起研究利用Algo trade(演算交易)搵真銀,而我,卻是有一堆事情塞滿了to-do list,唯獨沒有一項同賺錢有關:睇書、跑步、把玩Inside AirBnb數據小試牛刀,還要計劃月尾出發的瑞典馬拉松之旅……可這三個月暑假,未知又能完成多少件心頭事。
我城近日因修訂「逃犯條例」法案爭議而吵得熱哄哄,本想不太聚焦政事,奈何這關乎一國兩制實踐和港人人權自由保障問題,就算遊行不站出來,作為港人起碼都要認真地去了解今次修訂帶來的後果。我想這條例其中一個令人心生恐懼的事的是,一旦內地要求港方基於協議安排而要求將涉案港人(相信大陸不會明確將相關涉案人士定性為政治犯,大抵巧立名目稱之為「經濟犯罪」或「尋釁滋事罪」云云) 引渡返去受審,到時只需特首一紙簽署啟動移交程序,港方司法機關亦只能非依法辦事不可
(大律師公會聲明中亦指出,修例後香港法庭一如以往,無權考慮提出申請的地方是甚麼法律制度和程序,沒有「法官把關」可言)。問題是,兩地刑事司法制度、人權保障以至法治精神的根本差異,難以令人信服在內地法院得到類近香港法院的公平、公正的審訊。一旦通過修訂,我們在基本法50年不變的框架下還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嗎?
這令我想起很久以前讀過德國神學家Martin
Niemöller的名言:
「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或許是生於亂世,有種責任吧。大家明知如何發聲也好,今次修例也很大機會在一片反對聲音中強行通過,但要是今天都保持沉默任人魚肉,恐怕明天我們下一代再也沒人敢站出來反對,所以今年七一還是要上街反對吧。
正當法案進入白熱化階段,香港近日的天氣也火熱起來,市區氣溫有時最高達33度呢。這個周未我因再無功課考試之憂,早上在家做了一會兒重量訓練後便跟媽媽出門由樂富行落新蒲崗吃早餐。本來打算吃粥,但天氣熱得令人欲欲昏睡,最後走到一間有傳統卡位的金寶冰廳。呷著一口用陳舊白瓷盛載的港式奶茶細聽媽媽講世途險惡,感覺份外窩心呢。
下午相約了女友在西營盤coffee shop,花了半個下午閱讀嫁到瑞典十八年的周游所寫的《幸福在最北》,從她的字裡行間一直想著,這港女當日毅然由香港移民到北國定居需要何等勇氣,走到他鄉後從昔日廣告創作人銳變成慳家瑞典師奶的心路歷程又是怎樣。儘管定居在長年冷冰冰和日照短暫的北歐國度,總覺得她能夠從家庭生活日常中獲得莫名的溫暖和幸福感,當下提醒了我都要用心感受當下生活(家庭、朋友)的美好時光。
早兩天我更不勝冒昧發電郵詢問她關於瑞典的二三事,沒料到隔了一兩天便收到她的回覆,結果開心了大半天。但願是次瑞典之旅後與她分享所見所聞,看看我眼中的瑞典跟她有多大落差呢。
接近黃昏時間,與女友搭電車緩緩的叮到堅尼地城到海旁拍拍照。夕陽西下,涼風送爽,佳人相伴,夫復何求!